歷史軌跡
History of TCCA
108年度工作計畫
本會會務
一、本會依循108年度工作計畫,已於108年1月19日、4月27日、7月20日、10月19日舉行第七屆第二~五次理事會和監事會。
二、本會每年一次會員大會於108年12月21日舉辦。
本會業務
一、持續與台北地院及高等法院合作,提供程序監理人及心理諮詢服務。
二、108年度於每個月舉行一次諮詢團督研習。
三、討論2020年公益課程規劃,包含婚姻成長班及親職關係互動成長公益課程、親職教育課程講師培訓課程、家事調解人成長研討課程等。
105年度工作計畫
本會會務
一、本會今年第六屆理事會和監事會,依法每半年舉行一次,上半年預計105年2到6月間辦理第1次理事及監事會,下半年預計於105年7到10月間辦理第2次理事及監事會。
二、年度會員大會員暫訂擬105年舉辦,7到12月間可配合相關實務或學術活動時間辦理。
本會業務
一、民間補助之家庭及婚姻心理諮詢服務員培訓計畫:辦理家庭婚姻心理諮詢服務員專業訓練,擬於105年1月至12月舉辦約20場「家事事件心理諮詢研習及案例研討團督」,邀請鄔佩麗教授擔任總督導,並由督導群輪值帶領。
二、台北地院家事法庭之心理諮詢模式家事調解及程序監理人服務:今年仍請各會員以個人名義接受法院聘任但本會將提供法院接受心理諮詢知能團督培訓名單,供法院聘任調委或委派心理諮詢及程序監理案件之參考。
三、2015「高齡議題家庭諮詢工作坊」實務培訓計畫:心理諮詢服務人員之高齡議題專題初階和進階知能訓練,以提升社區如法院或社福等場域所需之法律及倫理實務服務態度、知識與技能。
104年度工作計畫
本會會務
1. 本會104年之理事會和監事會將依法每半年舉行一次,上半年於104年2月8日、下半年於104年11月下旬工作坊首日分別舉辦第五屆第七次和第八次理事及監事會。
2. 本會每年一次之會員大會員預計於104年底(11月下旬工作坊首日)舉辦, 並需改選第六屆理監事,及推選理事長。
本會業務
1. 今年度團督及內訓將於1/11起持續辦理。
預計全年度日期為: 1/11、1/25、2/08,三場已完成預約場地;
其他預計訂於:
3/08、3/22、4/12、4/26、5/17、6/07、6/28、7/12、7/26、8/09、8/23、9/06、9/20、10/04、10/18、11/01、12/20。
需配合師大心輔所學期行事曆選課確認後才能預約場地。
說明:5月母親節&年中行政緩衝、6/21端午、11月下旬預計辦理年度工作坊及明年度會員大會,並預留年度交接行政緩衝,並配合師大心輔所學期行事曆提前預定下年度一月到三月場地。
預計共20場。
2. 理事長將於2月至8月赴美五個月,期間理事長職責則需推選一位常務理事暫代;法院家事督導之法官諮詢則請程序監理人經驗豐富的宋勇輝資深督導家事心理諮詢代理。
3. 原本每半年的法院家事事件諮詢工作坊,新年度改辦理同志家庭諮商與法律工作坊,於台南大學及台北各一場,與南大及其推薦的同志諮商心理師及相關團體合作。
4. 持續依照團督參與出席及實際業務執行狀況重新整理年度推薦法院服務心理專業人員名單;並針對目前接案需求於原訂團督場次同時強化內部初階及進階培訓。
5. 胡甄容理事持續與苗栗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制中心簽約提供心理 諮商服務。
6. 社區家庭教育團體仍由永和社區萬秀卿贊助會員召集,新年度將重新徵選心理專業會員協助帶領,以助社區成員持續成長。
7. 持續參與學會長年投入議題之相關實務暨學術研究。
103年度工作計畫
本會會務
1. 本會103年之理事會和監事會將依法每半年舉行一次,預計上半年於103年3月15日、下半年於102年11月15日分別完成第五屆第5次和第6次理事及監事會。
2. 本會每年一次之會員大會員預計於103年3月15日舉辦。
本會業務
1. 今年度團督將於1/5持續辦理。
預計全年度日期為:
1/5、1/19、2/9、2/23、3/9、3/30、4/13、4/27、5,4、5/18、6/8、6/22、7/13、7/27、8/10、8/24、9/14、9/28、10/12、10/26、11/9、11/23、12/7、12/21。
總共24場。
3. 每半年的法院家事事件諮詢工作坊,訂於三月和十一月辦理。
預計辦理日期:上半年為3/15、3/16,下半年為11/15、11/16。
4. 依照團督參與出席及實際業務執行狀況重新整理年度推薦名單;針對目前接案需求於年初辦理內部進階培訓:
5. 1/19AM、1/19PM、2/9AM、2/9PM、2/23 AM(下午恢復團督)辦理內訓。
(配合繼續教育申請之修正版另行個別通知!)
6. 胡甄容理事持續與苗栗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制中心簽約提供心理諮商服務。
7. 社區家庭教育團體仍由永和社區召集,去年度學員反應熱烈,於今年初預定由宋勇輝及謝未遲會員持續帶領。
8. 持續參與學會長年投入之服務議題相關實務及學術研討會,不定時發表相關研究成果,由翟宗悌理事擔任研究計畫主持人。
102年度工作計畫
本會會務
1. 本會102年之理事會和監事會已依法每半年舉行一次,上半年於102年3月10日、下半年於102年12月22日分別完成第五屆第3次和第4次理事及監事會。
2. 本會每年一次之會員大會員原訂於102年12月22日舉辦,但皆因回覆參與會員人數未過半,故於103年3月15日補召開。
本會業務
內容校稿中。
101年度工作計畫
本會會務
1. 本會101年之理事會和監事會已依法每半年舉行一次,上半年於101年3月18日、下半年於101年12月2日分別完成第五屆第1次和第2次理事及監事會。
2. 本會每年一次之會員大會員原訂於101年12月16日,又另欲補於102年1月13日舉辦,但皆因回覆參與會員人數未過半,故於102年3月10日補召開。
本會業務
1. 家事事件心理諮詢於台北地院家事法庭之調解、專家心理諮詢及程序監理人服務
今年仍請各會員以個人名義接受法院聘任,本會僅提供台北地院團督培訓推薦名單,且已於101/9/7正式發文將推薦名單及個人推薦資料送至司法院少家廳及臺北地院兩個司法單位。
2. 苗栗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制中心心理諮商服務
今年初續聘胡甄容心理師為本案之特約諮商心理師,已完成續約。
3. 家事事件心理評估
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地院各委託一件,由鄔佩麗、陳麗英完成。
4. 家庭心理諮詢人員團督及服務職前培訓
今年獲民眾劉先生第三度捐款20萬元,並依捐款人期待將款項用於婚姻及家庭之商談服務,並經同意包含相關行政支出。已依規劃全年度之「推動社區之家庭心理諮詢服務暨人員培訓計畫」,共辦理21場團督案例研討,並於其中兩場辦理「家庭心理諮詢服務職前培訓初階和進階課程」、7/24&8/7辦理為「家庭心理諮詢相關法律倫理知能應用初階培訓」、11/2&12/11「家庭心理諮詢相關法律倫理知能應用進階培訓」。
5. 今年下半年已於8/25&8/26兩日完成「家事事件諮詢工作坊」,獲會員及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及教育輔導相關人員熱烈參與。共計有21位會員,以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士計34人參與
100年度工作計畫
本會會務
• 本會100年之理事會和監事會已依法每半年舉行一次,
~~~上半年於100 年 3 月6日、 下半年於100 年11月 27 日分別完成第四屆第7 次和第8 次理事及監事會。
• 本會每年一次之會員大會員原訂於 100年 12 月11 日舉辦,但因參與會員人數未過半,故於 101年 3 月18 日補召開。
本會業務
• 家事事件心理諮詢於台北地院家事法庭之調解服務
今年仍請各會員以個人名義接受法院聘任,本會僅提供台北地院團督培訓推薦名單。 。
• 苗栗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制中心心理諮商服務
今年初續聘胡甄容心理師為本案之特約諮商心理師,已完成續約。
• 法院及校園心理諮詢人員團督培訓
今年獲民眾劉先生捐款 20 萬元,依捐款人期待將款項用於婚姻及家庭之商談服務,故規劃全年度之「推動社區之家庭心理諮詢服務暨人員培訓計畫」,共19次。
~~~其中 6/12&6/26 兩場辦理「家庭心理諮詢服務職前培訓初階和進階課程」、
~~~7/24 & 8/7 辦理為「家庭心理諮詢相關法律倫理知能應用初階培訓」、
~~~11/2 & 12/11 「家庭心理諮詢相關法律倫理知能應用進階培訓」
99年度工作計畫
本會會務
• 本會九十九年之理事會和監事會已依法每半年舉行一次,
上半年於 99 年 3 月 14 日、 下半年於 99 年 7 月 11 日分別完成第四屆第 5 次和第 6 次理事及監事會。
• 本會每年一次之會員大會員原訂於 99 年 12 月 5 日舉辦,但因參與會員人數未過半,故於 100 年 3 月 6 日補召開。
本會業務
• 家事事件心理諮詢於台北地院家事法庭之調解服務
今年仍請各會員以個人名義接受法院聘任。
• 苗栗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制中心心理諮商服務
今年初續聘胡甄容心理師為本案之特約諮商心理師,已完成續約。
• 法院及校園心理諮詢人員團督培訓
今年獲民眾劉先生捐款 20 萬元,依捐款人期待將款項用於婚姻及家庭之商談服務,故規劃全年度之「推動社區之家庭心理諮詢服務暨人員培訓計畫」,每月兩次,其中一次是「家事法庭調解工作之心理諮詢案例研討」( 4/11 、 5/2 、 6/13 、 7/11 、 8/15 、 9/12 、 10/17 、 11/14 、 12/12 );另一次為「校園家庭親職或親子心理諮詢輔導之案例研討」( 4/25 、 5/30 、 6/27 、 7/25 、 8/29 、 9/26 、 10/31 、 11/28 、 12/26 )。 18 次團督活動業已於南海學園多媒體教室辦理完成,且款項有餘額。
• 內政部兒童局補助之「家庭及婚姻危機商談之兒童與青少年權益相關
法律及社會服務實務研習」
已於 10 月 2 日星期六在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 45 號郵政博物館 2 樓視聽室辦理並核銷結案完成。由內政部家暴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潘英美專員、本會家事諮詢&校園輔導諮商心理師陳美秀、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法官徐麗瑩擔任講師。
98年度工作計畫
本會會務
1. 理事會和監事會已依法每半年舉行一次,上半年於98年4月26日、下半年於98年8月16日分別完成第四屆第2次和第3次理事及監事會。
2. 會員大會員將於98年12月26日舉辦,並協同姊妹會「台灣EMDR學會」辦理創傷治療工作的專業人員研討會。
3. 98年度經費結算與明年度預算將於98年12月26日會員大會中提報。
本會業務
1. 內政部兒童局補助之離婚家事案件心理諮詢服務人員研習訓練計畫
原於台北地院執行之離婚家事案件心理諮詢服務,今年起由本會心理諮詢人員逕行與台北地院司法調解部門合作,相關人員之專業訓練由本會辦理「定期離婚家事案件心理諮詢研習及案例研討」,已於98年4月26日至7月26日舉辦八場,由鄔佩麗教授率資深心理諮詢團隊主講。
2. 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心理衡鑑服務
今年轉介兩件已完成,因考量心理師人力限制故於下半年暫停接轉介案。
3. 苗栗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制中心心理諮商服務
今年初仍聘請胡甄容心理師接案,續約中。
4. 2009心理治療聯合年會及心理諮詢工作坊等學術計畫
因考量今年學會無額外行政人力配大會定期會議,故今年不擬參與此計畫,學會歷年相關研習訓練及學術活動將另行配合補助計畫辦理。
5. 校園輔導計畫
經評估今年教育局特教科暫無可供合作之方案,美鈴校長已促成的「北縣認輔教師輔導知能訓練」乃以學校為單位主辦並自行邀請本會講師,故今年尚無行政合作之可能。
6. 年度學術研習活動
心理諮詢服務人員之法律及倫理研習已配合內政部兒童局補助計畫辦理,於98年5月24日至7月5日5/24&7/5舉行,特別邀請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李莉苓、徐麗瑩兩位法官主講相關法律專題;創傷治療工作專業人員研習訓練將協同EMDR學會於98年12月25&日26日兩日舉行「EMDR─眼動減敏與歷程更新治療訓練工作坊」,由鄔佩麗教授主講及胡甄容心理師協同。
97年度工作計畫
本會會務
1. 理事會和監事會已依法每半年舉行一次,上半年於97年3月30日、下半年於97年10月25日分別完成第三屆第13次和第14次理事及監事會。
2. 會員大會員已於97年12月29日舉辦,並選出第四屆理監事及候補人選,隨即召開第四屆第一次理監事會推選常務理事並推選翟宗悌擔任第四屆理事長。
3. 97年度結餘款已提撥下度繼續教育基金30萬元,並提報理事會決議由監事會監督。
本會業務
1. 兒童局補助之台北地院家事案件心理諮詢服務計畫
業已執行完畢,總計服務172件監護權相關家事案件,合計535次個別諮詢服務,接受個別諮詢服務之監護權相關當事人人數約344人;再依照家中未成年孩子的需要進一步安排婚姻或家族聯合會談,共有148件進行370次聯合會談服務。
2. 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心理衡鑑服務
今年已進行五件。
3. 苗栗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制中心心理諮商服務
續約中。
4. 2008心理治療聯合年會及心理諮詢工作坊等學術計畫
已於97年11月29日和30日舉辦「轉化校園危機:心理諮詢在教育領域的應用」和「轉化家庭危機:創傷治療在家事事件心理諮詢中的應用」兩場會前會,由鄔佩麗教授主講,聯合年會中則安排12月7日(周日)上午9:00~12:15主辦一場「孩子、學校、家庭與社區的動力關係」主題論壇,由王愛珠校長主持、陳美秀和蔡素惠兩位老師簡報,並邀請鄔佩麗教授與徐美鈴校長與會對談。
5. 內政部九十七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計畫「家庭暴力事件當事人心理諮詢服務人員研習活動」
已於97年10月25日和26日以及97年11月30日舉辦三場專業研習課程,並於97年11月9日、23日及12月7日、21日辦理家暴相關案例研討,由鄔佩麗教授率資深法院及校園心理諮詢團隊游玉英校長、翟宗悌諮商心理師、陳光霓諮商心理師、陳建泓諮商心理師擔任講師。
96年度工作計畫
1. 臺北地院家事案件心理諮詢服務
2. 苗栗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諮商服務
3. 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心理衡鑑服務
4. 96年家事法庭調解委員進修課程
5. 參與籌辦2007年心理治療聯合年會
6. 2007心理治療聯合年會~主題論壇:孩子與法院~親人訴訟中兒童與青少年的心理適應和親子心理諮詢
7. 完成家事案件心理諮詢服務說明手冊成人版及兒童版編製。
8. 心理諮詢初階工作坊~心理諮詢的理論與實務(鄔佩麗教授)
9. 心理諮詢進階訓練工作坊~心理諮詢技術在家族與婚姻諮詢工作之應用(鄔佩麗教授)
95年度工作計畫
1. 臺北地院家事案件心理諮詢服務
2. 桃園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諮商服務
3. 新竹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諮商服務
4. 台北縣家扶中心諮商服務
5. 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心理衡鑑服務
6. 於中國輔導學會學術研討會發表「法內情-心理諮詢在法院」
主題論文報告
7. 參與籌辦2006年心理治療聯合年會
8. 諮詢初階工作坊(鄔佩麗教授)
9. 心理諮詢技術在家族與婚姻諮詢工作之應用---進階訓練工作坊
(鄔佩麗教授)
10. EMDR眼動治療法初階訓練工作坊(鄔佩麗教授)
94年度工作計畫
1. 臺北地院家事案件心理諮詢服務
2. 板橋地院家事案件心理諮詢服務
3. 桃園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諮商服務
4. 新竹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諮商服務
5. 台北縣家扶中心諮商服務
6. 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心理衡鑑服務
7. 中醫與心理治療工作坊(龔鉥博士)
8. 音樂治療工作坊(Dr.Moreno)
9. 參與籌辦2005年心理治療聯合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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