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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服務

Contracted Services

一、接受臺北地院法官聘任推薦會員擔任程序監理人。

二、接受臺北地院法官聘任推薦會員擔任家事事件心理諮詢、調解等專業服務。

三、接受臺北地院法官轉介辦理心理評估衡鑑服務。

四、接受臺北地院法官聘任推薦會員擔任特殊案件未成年子女陪同會面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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